云南南涧: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激活基层党组织正能量
作者:县委“四群”办 邹国娟 发布时间:2013-10-12 09:54:23 点击率:7
近年来,云南省南涧县以实现“村级增收、农民致富、基层稳定”为目标,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激活基层党组织正能量的有力抓手,因村制宜,积极探索、创新思路,拓展渠道,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筑牢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
政策引导,优化环境增活力。为加强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总体指导,制定了《中共南涧县委办公室 南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各乡镇党委把壮大集体经济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在积极争取省、州扶持投入的同时,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作为村级集体经济专项扶持资金。深入开展“同抓共促共建”和“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活动,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县级挂钩部门“同抓共促”的一项重要内容,从资金、信息、技术等方面对挂钩联系村给予支持,积极营造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重点扶持,以点带面促发展。为发挥村集体经济发展开展得早且好的行政村的带动、示范作用,鼓励全县8个乡镇充分结合各村实际,按照“一村一品、一地一业”的发展思路,在充分论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积极申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县委、政府根据各乡镇所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和期望值,筛选确定了发展有潜力、示范带动作用强的20个村作为2013年的发展示范村进行重点扶持,县财政每个行政村(社区)扶持5万元发展资金。目前,立项扶持的20个村有的种植三七、重楼等中药材,有的养殖生猪、乌骨鸡等畜禽,有的创办空心砖厂、农特产品初加工厂等经济实体,都已全面启动实施,其它没有被列为今年立项扶持的村也在积极谋划、推进中。
建章立制,严格考核强激励。制定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考核奖惩办法,考核以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排名前2名的乡镇分别给予奖励1万元,用于奖励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有贡献的人员。设立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对净收益超过2万元的村,将超过部分的40%作为创收奖励资金,奖励有突出贡献的村干部。建立风险抵押金激励机制,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每人交风险抵押金2000元,挂钩行政村(社区)的县级机关单位主要领导、乡镇挂钩工作组长、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每人交风险抵押金1000元,全县共收风险抵押金16万元。把村(社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作为在编村干部绩效考核奖励资金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